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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71人,实际出席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63人,代表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0,787,980份,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总份额的85.2780%。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陈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候选人,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60,787,98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选举孙廷生先生、廖兴群先生、陈萍女士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上述3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员工,其中委员廖兴群先生为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陈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除此之外,3位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均与前述主体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60,787,98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廷生先生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预留份额授予相关事宜(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外);

  5、管理本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6、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将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

  7、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及具体方案;

  8、代表本持股计划签署相关文件;

  9、决策本持股计划份额回收和收益兑现事宜;

  10、办理本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本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0,787,98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备查文件

  1、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1、本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23,105股,占该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3.1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7.00元/股,最低成交价32.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99,988,427.00元,该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202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再次回购公司股份3,580,450股,占该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4.3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6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198,581,276.32元,公司再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2、本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票数量为2,554,00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3.1683%,相关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88180”。

  2、认购情况

  根据本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价格为27.91元/股(含预留份额),本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038.08万元(含预留份额),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80人(不含预留参加人员)。

  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认购人数为71人,实际认购股数为2,554,000股,认购资金总额为7,128.214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的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5SZAA5B0221)。

  3、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的标的股票2,554,000股已于2025年7月30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数量占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3.1683%。

  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二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和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和50%。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三、本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已)回避表决。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三)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豪鹏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2、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3、转股价格:50.22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5、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22元/股)的130%(含130%,即65.29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转股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65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0.2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4年3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5元/股调整为50.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8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2元/股调整为50.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年1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3元/股调整为50.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5月,因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7元/股调整为50.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6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90%、第六年2.10%。“豪鹏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0.50%。

  四、关于预计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65.29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将可能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豪鹏转债”。

  五、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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