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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涉及2名股权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79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3,309,623,844股的0.02%,注销股份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6日,回购价格为1.26元/股,回购金额共计99.54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09,623,844股变更为3,308,833,844股。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90,000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审议此议案系因公司激励对象李建华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审议此议案系因公司激励对象邵翌旻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0,000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6月18日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27日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5.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确定2024年9月6日为授予日,以1.26元/股的价格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6,636.57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4月16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8.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6月27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2日为预留部分的激励股票的授予日,以1.2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483.86万份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李建华先生、邵翌旻先生因个人原因从公司辞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公司应回购注销已授予此二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0,000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1.26元/股。

  (三)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为995,400元。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3

  

  3该等股本结构数据已经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新数据更新,最终实际变动结果以本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于2025年7月20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3300005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5年7月11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中因回购股票实际支付的资金情况。经中审众环审验,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已向2名回购对象支付了股票回购款合计人民币995,400元。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309,623,844元,股本人民币3,309,623,844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人民币79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308,833,844元,股本人民币3,308,833,844元。

  五、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验资报告;

  2.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明细清单。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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