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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2)。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4:30

  (2)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下午3: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1106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均为累计投票提案,需逐项表决,不设置总议案。其中,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中,提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 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601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0731-89952929

  传    真:0731-89952704

  邮    箱:liuting@chinavalin.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601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932”,投票简称为“华菱投票”。

  2、 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并采用等额选举。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提案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2、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54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80元/股(含)的条件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48.28万股(含)~6,89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1.00%(按最高回购价格测算)。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2,061,479股,占公司总股本6,908,632,499的0.608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1,216,217.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5.8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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