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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杨治国先生提名,推荐卢雄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卢雄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卢雄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简历详见附件)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提名,聘任卢雄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卢雄文,男,1975年0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财务经理,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中心总监,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雄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上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10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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