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份分配比例: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4.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份现金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1,671,828.3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4.23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1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719,444,662份,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409,705份存托凭证后的710,034,957份存托凭证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344,786.81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2、 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份现金分红比例。如后续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制定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公司代码:689009 公司简称:九号公司
九号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4.23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1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719,444,662份,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409,705份存托凭证后的710,034,957份存托凭证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344,786.81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9%。
2、 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治理模式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
(二)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三)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 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59.16%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 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 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 聘请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
(5)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6) 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2、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 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分红权益;
(2) 设置独立董事;
(3)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
(4)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5)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7) 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等。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份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6.30亿元,同比增长6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亿元,同比增长7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份支付费用1.03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8亿元,同比增长83.76%。营业收入划分如下:
(一) 电动两轮车销量138.87万台,收入39.60亿元;自主品牌零售滑板车销量38.38万台,收入9.29亿元;全地形车销量0.80万台,收入3.23亿元。
(二) ToB产品直营收入4.34亿元。
(三) 配件及其他收入合计9.83亿元。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8
九号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向存托机构发行7,040,917股A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股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合计70,409,170份,本次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94元/份,合计人民币1,333,549,679.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2,693,682.58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向投资者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855,997.2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第00587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4,601,533.27元,其中2025年1-6月使用人民币40,931,073.9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69,053,791.9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设立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九号(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已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履行完毕并相应终止。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83,104,242.1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置换的项目金额和发行费用后余额为人民币69,053,791.94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其他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14,050,450.19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故列示扣除已置换后余额。
2、 为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将0200210329200131207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25,318,414.35元划拨至同一主体相同用途的110930680610806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5年6月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4,601,533.27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1,214,017.68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348,450.19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9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
(五)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75.1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标系投资项目所在产品线营业收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1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409,705份存托凭证中的6,000,000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
● 公司本次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合计6,000,000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存托凭证总数将由719,444,662份减少为713,444,662份。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409,705份存托凭证中的6,000,000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回购股份将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九号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1月2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合计8,000,000份存托凭证(其中2023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存托凭证5,911,945份,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存托凭证2,088,055份)的用途调整为注销,并于2024年3月11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3月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存托凭证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4月1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存托凭证11,497,760份,占披露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1.61%。扣除上述已注销存托凭证2,088,055份,剩余9,409,705份存托凭证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剩余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存托凭证9,409,705份。
二、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409,705份存托凭证中的6,000,000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
三、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6,000,000份后,公司的存托凭证总数将由719,444,662份减少为713,444,662份。具体存托凭证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存托凭证变动情况以截至2025年8月1日数据测算,实际情况以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办理变更事宜。
四、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 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拟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2
九号有限公司
存托凭证持有人询价转让计划书
相关存托凭证持有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存托凭证持有人为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以下合称“出让方”);
● 出让方拟转让存托凭证的总数为14,388,893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量的比例为2.00%;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存托凭证,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 拟参与转让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一) 出让方的名称、持有存托凭证数量、持有存托凭证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8月1日出让方所持存托凭证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二) 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存托凭证比例超过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5%。
(三) 出让方关于拟转让存托凭证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拟转让存托凭证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
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存托凭证情形。
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
出让方未违反关于存托凭证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 出让方关于有足额公开发行上市前存托凭证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公开发行上市前存托凭证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存托凭证的数量为14,388,893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量的比例为2.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 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存托凭证持有人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存托凭证持有人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8月1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存托凭证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存托凭证数量超过本次询价转让存托凭证数量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存托凭证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存托凭证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4,388,893份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 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存托凭证总数少于14,388,893份,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 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证券
联系部门:中信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project_jhgs2025@citics.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6083 3471
(四) 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 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
(二)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 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存托凭证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存托凭证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 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存托凭证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7
九号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4.23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份现金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409,705份存托凭证中的6,000,000份的用途由“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9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4:00-15: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q8QJPAk2m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4:00-15: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4:00-15: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禄峰
独立董事:许单单
CFO:凡孝金
董事会秘书:徐鹏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4:00-15: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q8QJPAk2m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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