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1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78.49%)收到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价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5〕258号),现就顺价调整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顺价调整范围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范围内的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用户。
二、顺价调整主要内容
(一)顺价调整标准及时间
2025年9月1日起,居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每立方米顺价上调0.10元,由2.16元/立方米调整为2.26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二阶梯价格每立方米顺价上调0.12元,由2.60元/立方米调整为2.72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三阶梯价格每立方米顺价上调0.15元,由3.24元/立方米调整为3.39元/立方米;合表用户价格每立方米顺价上调0.11元,由2.38元/立方米调整为2.49元/立方米。
2026年9月1日起,居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每立方米顺价上调0.13元,由2.26元/立方米调整为2.39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二阶梯价格每立方米顺价上调0.15元,由2.72元/立方米调整为2.87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三阶梯价格每立方米顺价上调0.20元,由3.39元/立方米调整为3.59元/立方米;合表用户价格每立方米顺价上调0.14元,由2.49元/立方米调整为2.63元/立方米。
(二)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措施
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内的低收入群体中“一户一表”燃气用户的用气补贴从15元/户·月调整为22元/户·月,由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当月气费超过22元的按22元减免,当月气费不足22元(含)的免收当月气费。
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内的低收入群体中的合表燃气用户,用气价格在“一户一表”改造前仍按现行标准(即1.95元/立方米)执行。
三、顺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顺价调整,对公司2025年燃气业务收益有一定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燃气销售毛利约270万元。
该测算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备查文件: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价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5〕258号)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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