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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选举董事李崇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调整后的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刘洪润(主任委员)、谭光明、赵军、李崇琦、苏天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永生(主任委员)、苏天鹏、李崇琦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5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6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暨

  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职尽责。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予以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7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近日,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票据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 服务原则

  1.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2. 财务公司已将公司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财务公司承诺,任何时候其向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

  (三)服务价格

  1.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基准利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当时吸收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不高于银行提供的同期限贷款利率,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当时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 双方同意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4. 除财务公司现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外,财务公司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财务服务。当条件具备时,财务公司将向公司提供新的金融财务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新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2)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公司出于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与财务公司金融财务服务交易的各项额度作出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等限制。双方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五)风险控制

  1. 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人民银行要求财务公司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CA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2. 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财务公司半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半年度结束日后45日内、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年度结束日后90日内提供给公司。

  4. 公司对存放资金的风险状况开展动态评估和监督,财务公司应予以配合。

  (六)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应于根据协议,各方章程,适用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取得各有权机关(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对协议及其年度上限的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5年7月31日起至2028年7月30日止。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支持,在财务公司存款能够提升公司资金收益;财务公司的借款用途灵活,可缓解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福安徽公司)流动资金缺口,满足京福安徽公司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财务公司产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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