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即2025年8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0号),本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926.9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31,268.98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11000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款项的结算与支付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安排,部分项目尾款尚未达到支付时点,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即2025年8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3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8月5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9.2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7,938.8006万股的0.21%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8月5日为授予日,以16.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19.2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5日,并同意以16.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19.26万股限制性股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海济”)的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圣湘生物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5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5日,并同意以16.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19.2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8月5日
2、授予数量:119.26万股
3、授予人数:9人
4、授予价格:16.4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海济的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圣湘生物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5日,授予价格为16.40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119.2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5年8月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119.2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2.34元/股(2025年8月5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9.49%、16.64%(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作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中山海济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二)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三)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4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湘生物”)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戴立忠先生、彭铸先生、卫哲先生、鲁凤民先生、王海啸先生、吴康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善平先生、肖朝君先生、李堂先生、马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小梅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11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戴立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戴立忠(主任委员)、马骥、肖朝君;
2、审计委员会:王善平(主任委员)、肖朝君、任小梅;
3、提名委员会:肖朝君(主任委员)、马骥、戴立忠;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堂(主任委员)、王善平、戴立忠。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善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戴立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彭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王海啸先生、吴康先生、熊晓燕女士、邓中平先生、连政先生、谭德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黄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戴立忠先生、彭铸先生、王海啸先生、吴康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其余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刘思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思齐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监事会调整情况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31-88883176-6018
传真:0731-88884876
邮箱:dmb@sansure.com.cn
办公地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熊晓燕女士,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加入圣湘生物,历任研发项目主管、研发项目经理、研发部副经理、质管部部长、质管部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副总经理。
熊晓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6%,并通过湖南圣维华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熊晓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中平先生,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体外诊断产业领军人物等荣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4年7月至2008年11月,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项目主管。2008年12月加入圣湘生物,历任研发部经理、研发总监、研发资深总监、生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副总经理,兼任圣湘生物子公司长沙索科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中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4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2%,并通过湖南圣维鼎立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维鼎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邓中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连政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曾先后在企事业单位任高管、2018年9月至2024年9月担任上海临港自贸区新片区党派主委期间(挂职)上海市奉贤区发改委副主任。现兼任:民革中央专委会委员、民革上海市委专委会副主任、民革浦东区委委员、河南省政协委员、信阳市人大代表、浦东新区政协委员等职务,近五年先后多篇建议获省市级主要领导批示,多次荣获省市级荣誉。
连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谭德勇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湘青年英才。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宁波海尔施基因科技,担任研发工程师职务。2015年6月加入圣湘生物,历任生命科学研究院呼吸道产线项目经理、产品开发总监、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呼吸道事业部副总经理。
谭德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6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并通过圣维鼎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谭德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强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入职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者关系专员、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在股权激励、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人计划、定向增发、重大资产重组、海外收购等资本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曾荣获新财富最佳IR团队奖(团队成员)。2022年7月加入圣湘生物,历任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董事会秘书。
黄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思齐女士,199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加入圣湘生物,历任财务会计、高级信息披露专员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证券事务代表。
刘思齐女士通过圣维鼎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5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推举董事戴立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戴立忠(主任委员)、马骥、肖朝君;
(2)审计委员会:王善平(主任委员)、肖朝君、任小梅;
(3)提名委员会:肖朝君(主任委员)、马骥、戴立忠;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堂(主任委员)、王善平、戴立忠。
有关换届选举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内容:同意选举戴立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内容:同意聘任戴立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内容:同意聘任彭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内容:同意聘任彭铸先生、王海啸先生、吴康先生、熊晓燕女士、邓中平先生、连政先生、谭德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彭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2)聘任王海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3)聘任吴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4)聘任熊晓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5)聘任邓中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6)聘任连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7)聘任谭德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内容:同意聘任黄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同意聘任刘思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即2025年8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8月5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19.2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4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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