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生物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8月5日,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蔚蓝生物集团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50,630.00万元。
(二)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担保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公司2024年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78,95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664526566H
成立时间:2007年8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A座1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蔚蓝生物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债务人: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3、保证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320.00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3.8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8,320.00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3.84%。
(二)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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