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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范红卫女士、李晓明先生、李峰先生、柳敦雷先生、龚滔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刘俊先生、薛文良先生、邬永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同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20万元/年(含税),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3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范红卫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1,494,169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晓明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晓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900股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峰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柳敦雷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A区FDY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E区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柳敦雷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龚滔先生: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主任、经理;2015年5月至2024年4月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龚滔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俊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曾任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副院长,挂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俊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薛文良先生:1979年出生,博士,曾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薛文良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邬永东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授薪合伙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兼董事、浙江创课网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杭州捷瑞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邬永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4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概述

  1、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取消公司监事会。

  2、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

  4、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5、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

  6、在章程中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等内容。

  除上述重点修订内容以外,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职的负面情形”、“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瑕疵的法律后果”、“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提交的资料”、“违法分红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主体的赔偿责任”、“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及公积金补亏顺序”、“面额股的每股金额”、“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等方面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注:1、除上表所列主要条款修订外,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因取消监事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种类”改为“类别”、“或”改成“或者”、部分“提案”改为“提议”、条款序号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和标点的修改,不进行逐条列示。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公司拟一并修订《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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