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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文进先生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本次会议的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 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联系人:弋靓

  4. 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25年8月19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8

  2.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8月22日当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适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文进先生召集,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将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规范相关表述,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等规定。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规范相关表述,细化董事、董秘行为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程序。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二是对照上位法和《公司章程》,梳理并整合了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明确审计委员会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改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细化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等。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4:30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会议厅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一至三项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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