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公司120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蒋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3、5为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峻麟 吴旻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集团”)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8.03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上述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54,085股至4,281,1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1%至0.7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7月 17日、2025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披露的《太极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3)、《太极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7日起45日内
3.联系人:林巧、刘祎
4.电话:023-89886129
5.传真:023-89887399
6.邮政编码:401123
7.电子邮箱:tjzq@taiji.com
8.其他说明:
(1)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上述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20-17:20;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 ”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传真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4)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5)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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