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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以信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8月6日,公司在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5)详见2025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92,275,016股的0.8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1.04%,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

  4、回购数量及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92,275,016股的0.8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5、回购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8、相关风险提示:如果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92,275,016股的0.8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1.04%,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万股;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若回购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4.99亿元,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亿元。假设此次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0.74%,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59%。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认为使用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进行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且本次回购股份不以注销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也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创造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据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本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据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行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股东或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方案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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