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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潘党育先生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22元/股)的130%(含130%,即65.29元/股)。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豪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能够顺利实施,并考虑到公司未来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能性,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中的剩余回购股份1,099,556股的用途由“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全部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 本次变更后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中的1,099,556股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中的1,099,556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为了确保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截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23,10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1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7.00元/股,最低成交价32.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99,988,427.00元,该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202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为了确保再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再次回购公司股份3,580,4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3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6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198,581,276.32元,公司再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288.00万股(含预留份额),其中28.00万股拟作为预留份额。公司目前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的非交易过户,预留授予部分暂未实施。为确保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能够顺利实施,并考虑到公司未来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能性,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中的剩余回购股份1,099,556股的用途由“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份额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回购库存股的作用,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充分调动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已于2025年8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豪鹏转债”赎回价格:100.3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8月7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8月26日

  4、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

  5、赎回日:2025年8月29日

  6、停止转股日:2025年8月29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9月3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9月5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25日)可转债简称:Z鹏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豪鹏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豪鹏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豪鹏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豪鹏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22元/股)的130%(含130%,即65.29元/股)。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豪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转股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65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0.2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4年3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5元/股调整为50.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8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2元/股调整为50.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年1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3元/股调整为50.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5月,因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7元/股调整为50.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6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90%、第六年2.10%。“豪鹏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0.50%。

  (三)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65.2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豪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豪鹏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4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即10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2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8月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249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0%×249/365=0.3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4=100.34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豪鹏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豪鹏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豪鹏转债”自2025年8月26日起停止交易,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25日)可转债简称:Z鹏转债。

  3、“豪鹏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

  4、“豪鹏转债”自2025年8月29日起停止转股。

  5、“豪鹏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8月29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豪鹏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豪鹏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年9月3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9月5日为赎回款到达“豪鹏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豪鹏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豪鹏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豪鹏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咨询事宜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A7栋

  3、联系电话:0755-89686543

  4、联系邮箱: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豪鹏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潘党育先生持有100%股份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控股”)及潘党育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豪”)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廖兴群先生在“豪鹏转债”赎回条件满足之日(2025年8月7日)前六个月内存在交易“豪鹏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豪鹏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豪鹏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豪鹏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相关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豪鹏转债”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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