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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02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 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3%,成交价为35.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520.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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