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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自2025年8月4日以来,累计涨幅达到35.21%,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2.98%,公司股票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截止本公告前一交易日收盘,公司股票市盈率(TTM)为22.45、市净率2.32,高于行业市盈率(TTM)16.58、市净率1.74,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波动。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自2025年8月4日以来,累计涨幅达到35.21%,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2.98%,公司股票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截止本公告前一交易日收盘,公司股票市盈率(TTM)为22.45、市净率2.32,高于行业市盈率(TTM)16.58、市净率1.74,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波动。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经营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公司拟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司正按照计划组织编制该定期报告。

  三、公司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LNG、CNG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经营基本面及主营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勇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减持期间2025年8月9日~2025年11月8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勇先生尚未减持。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五、其他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股票短期内涨幅较大,股价剔除大盘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后续股票可能存在较大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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