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400.3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号)的批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9,3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003.04万元,上述款项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1-154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含子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含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003.0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8,428.18万元,超募资金为42,574.8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实际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74.86万元。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400.3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审议程序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400.3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兴证券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那中鸿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王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为保持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公司拟调整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
变更前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9层C1010
变更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园二街6号院6座2层206室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
至2025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2025年8月21日下午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2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四)注意事项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邮编:100088
电话:010-57592668
传真:010-57592669
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联系人:张增强、叶萧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为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廖卫江先生、肖华先生作为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但鉴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兴证券继续履行关于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变更宝兰德 IPO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因肖华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东兴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朱树博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肖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肖华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
朱树博先生的简历
朱树博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职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曾主持或参与了华新环保、联嘉祥、金盛海洋、湖南兵器等 IPO 项目,新北洋、兴业证券等非公开发行项目。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存道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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