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8号)核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89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61元,募集资金总额66,222.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26.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绍兴分行、绍兴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一)前期已注销账户情况
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21年2月25日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银行账号:353278501045)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注销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2年9月22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绍兴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137620522000411)中的余额全部转出,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注销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本次注销账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支付项目尾款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待支付项目尾款已支付完毕,公司已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银行账号:9550880033507100214)注销,并将注销前专户余额合计724.54元(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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