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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甘化科工”)持有公司股份10,555,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8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因经营发展需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即不超过736,8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即不超过1,473,600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

  2025年6月30日,甘化科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7,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7,000股,持股比例由14.32%下降至13.99%,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甘化科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6,8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1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56,900股,持股比例由13.99%下降至12.96%,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于近日收到甘化科工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甘化科工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36,500股,合计减持1,206,500股,占总股本的1.64%。本次权益变动后,甘化科工持有公司股份8,344,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2025年8月7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21,052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21,05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2号)同意注册,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21,053股,并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3,684,2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238,32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445,88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21,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8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锴威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锴威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相关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21,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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