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5年7月29日、8月6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5年8月8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2)。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供应链e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议案三、议案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5年7月29日、8月6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5年8月8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伟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2)。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9日
公司代码:600203 公司简称:福日电子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韬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日电子”)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的核准,福日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40,962股,发行价格为7.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9,999,997.7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775,047.6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24,950.10元。2021年12月1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1,032,244,997.82元于2021年1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出金额共计99,406,287.72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2,63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569.18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2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共计368,225.64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545,175,852.67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90,913,8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超过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的其他发行费用2,020,047.72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8,021.29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9,239,955.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5,654,901.62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28,626,129.72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72,63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55,996,129.72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1年12月10日、1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通讯”)、兴业证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梅林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5年1月10日,公司就“广东以诺智能制造及高端工艺技术改造项目”“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证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广东以诺智能制造及高端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与以诺通讯、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兴业证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梅林支行就“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与中诺通讯、北京讯通安添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上述账户中,由于偿还公司债券及补充流动资金用途已完成,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8111301012900701053、交通银行福州台江支行351008180013000410890账户已于2022年度注销;由于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TWS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变更,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117200100100334415、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38920188000109177账户已于2022年度注销;由于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变更,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12251000000435652用途已变更为广东以诺智能制造及高端工艺技术改造项目、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东莞银行大朗支行558000013328500用途已变更为广东以诺智能制造及高端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38920188000121588、38920188000121752、38920188000121670为新开立账户,用途均为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额为人民币19,091.38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自筹资金预先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华兴专字[2021]21000370392号《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091.3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5月6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9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为7,263.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偿还公司债券”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8111301012900701053)的节余利息人民币282,630.98元于2022年8月12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12251000000435652),用于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
2025年1-6月,公司没有新增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没有新增节余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因宏观经济、行业及公司内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TWS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7,200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749.1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6,470.53万元(该金额包括截至2022年5月27日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转账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2年10月14日,公司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16,565.49万元(该金额包括实际转账日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基于市场环境、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实施原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终止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并将部分资金(22,231.93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广东以诺智能制造及高端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及“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其余募集资金13,252.67万元(含孳息)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口径为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不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6,565.49万元。为了客观反映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注2: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1,977.50万元(不含税),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注4:报告期内,公司将募集资金503.28万元通过中诺通讯募集资金专户(38920188000121588)转至以诺通讯募集资金专户(558000013328500)用于“广东以诺智能制造及高端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划转募集资金。
注5: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5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为以诺通讯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继续为福日实业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供应链e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签署与上述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供应链e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5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7.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以诺通讯、福日实业提供25亿元、10.45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以诺通讯
2、福日实业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人(甲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保证人(乙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理人(甲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5亿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应付款项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付款人有多笔应付款项或对一笔应付款项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应收账款付款人最后一笔或最后一期应付款项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应付款项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甲方向链属企业提供无追索权保理融资时,因应收账款付款人未履行付款义务发生由甲方垫款的,自垫款之日后三年内,乙方担保的多笔因垫款形成的到期债务应当分别计算保证期间,乙方对每笔因垫款形成的到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到期债务自垫款之日后三年。
保证范围: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应收账款付款人的应付款项、违约金、甲方垫款形成的应收账款付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到期债务本金和利息、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甲方实现应收账款债权(含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第三方催收机构委托费等所有费用等)。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以诺通讯、福日实业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以诺通讯主营业务为手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福日实业主营业务为贸易类业务,主要与央企、地方国企及上市公司开展合作,通过投标、战略合作等方式与客户达成交易;上述两家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以诺通讯、福日实业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以诺通讯、福日实业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同时,公司能够对以诺通讯、福日实业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93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43亿元,担保余额为276,483.79万元, 分别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8.03%、166.89%,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5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智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赖荣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议案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票,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亚飞、王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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