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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发路265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4日。

  (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4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周宇斌先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61,705,4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4576%。(相关股份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计算,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其中2人是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一致行动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61,472,4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346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股份233,0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12%。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6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36人),代表股份233,0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12%。

  2、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宇斌先生、王韬光先生、周业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选举结果如下:

  1.01 选举周宇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472,786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17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周宇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韬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472,48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韬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业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472,48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周业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踩峰女士、吴遵杰先生、何浩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 选举张踩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472,51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9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张踩峰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遵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472,51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8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吴遵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何浩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472,51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8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何浩太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647,07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

  反对50,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

  弃权8,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357%;反对5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87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4%。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680,07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

  反对17,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弃权8,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98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4%。

  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5.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680,07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

  反对17,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弃权8,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98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4%。

  5.0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680,07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

  反对17,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弃权8,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98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爱东、王春杰。

  3、结论性意见: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第一次职工大会,会议选举张嘉璜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对本次选举结果进行公示,现公示期满无异议。

  张嘉璜女士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嘉璜: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MGM Resorts International内部审计;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管理中心经理。现任深圳市悦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以及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投资发展部经理。

  张嘉璜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319         股票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和三名非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三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周宇斌先生、王韬光先生、周业军先生、张嘉璜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张踩峰女士、吴遵杰先生、何浩太先生。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何素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郭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何素英女士和郭蒙女士在董事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肖丽女士、张雪梅女士、刘春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肖丽女士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雪梅女士、刘春媚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人员在监事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周宇斌:男,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系,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广东新广林茂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新闻社、广东金穗实业集团。现任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悦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嘉晟云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以及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周宇斌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韬光: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中国光大房地产集团公司副董事长;中科成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控水务集团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光大策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王韬光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业军: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开发总监;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发总监;君泰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销售总监;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销售兼项目开发负责人。现任浙江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大晟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伊格西隆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监事、湖州禾利能源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合乐众泰企业策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以及本公司董事。

  周业军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嘉璜: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MGM Resorts International内部审计;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管理中心经理。现任深圳市悦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以及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投资发展部经理。

  张嘉璜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踩峰:女,197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湖北衡平咨询集团内控中心主任,湖北省PPP专家库专家,现为湖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踩峰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吴遵杰:男,196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经济师,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专职教师、经济学副教授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遵杰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何浩太:男,197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月至2012年10月在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合伙人职务,2012年11月至今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职务,现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何浩太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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