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4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4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9月3日。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9月3日。除延长有效期之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现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再次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3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再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4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8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1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5、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5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电话:0991-6557799。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7”,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境外法人股,□自然人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4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所涉相关规定进行参照整合性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参照整合性修订。本次修订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同时将原制度名称调整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同步予以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于远征、夏鹏、黄国林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于远征、夏鹏、黄国林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4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参会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所涉相关规定进行参照整合性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监事吕淑珊、李志峰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监事吕淑珊、李志峰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4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所涉相关规定进行参照整合性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内部监督机构事项前,公司原内部监督机构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变更的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