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06,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
● 刘晓春先生此前被冻结的公司股份为1,449,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3.41%,占公司总股本的0.83%。2025年7月4日,刘晓春此前被冻结的股份中,891,840股已通过司法划转至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名下,本次司法划转后,刘晓春剩余被冻结的公司股份为557,160股。
● 2025年8月8日,刘晓春剩余被冻结的557,160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
2025年8月1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晓春先生所持有公司的557,160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刘晓春先生所持1,449,000股股份被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7月4日,刘晓春此前被冻结的股份中,891,840股已通过司法划转至开投集团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进展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2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本次司法划转后,刘晓春剩余被冻结的公司股份为557,160股。
二、 本次股份被解除冻结情况
2025年8月1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刘晓春先生剩余被冻结的557,160股股份于2025年8月8日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刘晓春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因此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发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