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2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等17家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159.43亿元,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2025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7月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川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重庆金鸿纬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2025年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
2025年7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重庆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74.23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7.21%。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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