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8证券简称:信通电子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7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1,673.45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8,915.3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758.14万元(不含增值税)。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非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88证券简称:信通电子公告编号:2025-007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5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12号),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7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5,6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1,700万股变更为15,600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5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下转D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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