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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司拟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18个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68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补充及更正议案》,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利息83,212.40元,合计25,853,212.40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80号公告)。下表中“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更正后的金额。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79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5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63号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系因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后,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拟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及“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1.“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前期在实际建设过程受外部社会环境及自然环境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一定滞后,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2024年9月23日先后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1月延期至2025年10月。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公司积极贯彻《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构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标准体系、强化产地加工规范”的要求,落实《安徽省推进中药材GAP示范建设实施细则》及《安徽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持续深化GAP基地与产地加工一体化布局。目前该项目主体建筑已基本施工完毕,按照安徽省最新工作进度,公司拟对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关键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进行适应性调整,以全面满足中药材加工的最新政策要求。为此,公司进一步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谨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5年10月延长至2026年10月。

  2.“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在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较原计划有一定滞后,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5年8月。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的化药合成车间,包括四个车间及仓库、锅炉等配套设施。目前三、四合成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五、六车间的建设,因原规划的部分原料药受行业政策及竞品已上市等因素影响终止开发,其后续建设规划需根据具体品种而制定,公司拟替换的其他在研原料药处于报批阶段,预计2026年获得批文,公司计划将在取得新的原料药批文后根据拟替换的品种调整设计规划并安排后续施工。因此,经公司谨慎研究,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5年8月延长至2026年8月。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拟采取

  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合规高效使用,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募投项目按照进度实施和投入使用;

  2.指派专人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在保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

  提下,全面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严格监督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展;

  3.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对于募投项目可能存

  在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汇报并进行解决。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计划按照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制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58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40,996,51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37,232股,即以940,859,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1,128,892.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①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40,996,515股-137,232股)×0.15元÷940,996,515股≈0.15元/股。

  ②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5)÷(1+0)=(前收盘价格-0.1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证券账户

  亳州郡泽方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普通证券账户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可联系公司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6911969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6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医贸”)的银行融资需要,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黑医贸的银行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黑医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黑医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黑医贸能保持良好的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黑医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黑医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7.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6%。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人民币15.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人民币2.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6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8日

  至2025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一楼贵宾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8月26日16:00前将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在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话:(0451)86811969

  邮箱:zbddsh@zbdzy.com

  联系人:韩笑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59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0号)。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医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黑医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号)。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62号)。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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