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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9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案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9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宁国运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宁国运及宁国运控制的相关企业同意将其所属新能源电站项目托管给公司及/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源与宁国运及其下属企业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各被托管标的委托管理费用为100万元/年。本次委托管理的标的公司具体为宁国运持有的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51%股权、宁国运持有的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51%股权、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持有的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永利”)持有的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持有公司股份3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是宁国运的控股子公司,电投永利为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怀畅、柳自敏、郭维宏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694320542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号宁夏国运大厦A座12层01号

  经营范围:投资及相关业务;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宁国运于2009年成立,是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建设任务。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铁路运输、发电供热、供水业务、工程劳务等。截至2024年末,宁国运总资产1,200.68亿元,净资产716.44亿元,营业收入107.64亿元,净利润23.07亿元。

  3.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持有公司股份3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电投新能源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国运为公司及电投新能源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宁国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3200Q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23,702.207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313号

  经营范围:电力及相关产业投资和经营(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项目除外,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非法集资);股权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主要业务和经营情况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全资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资公司,是自治区电力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政府融资平台,投资涉及火电、供热、新能源、智慧能源服务、金融等多个领域。截至2024年末,电投集团总资产151.97亿元,净资产38.18亿元,营业收入31.10亿元,净利润2.77亿元。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电投集团100%的股权,为电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宁国运持有公司29.3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电投新能源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电投集团为公司及电投新能源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电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81MA75W1H85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4202.8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海洋

  企业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供冷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压缩空气的生产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业务和经营情况

  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末,电投永利总资产255,404万元、净资产38,288万元。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电投集团100%的股权,为电投集团的控股股东。电投集团持有电投永利100%股权。公司持有电投新能源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电投永利为公司及电投新能源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电投永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受托管理的托管标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51%股权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池县盐兴公路北侧、盐林南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田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5年4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持有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拥有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的所有权。

  (二)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51%股权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新区北二环南侧、宁丰路西侧中宁第二水厂办公实验楼

  法定代表人:杨晓望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持有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51%股权;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拥有宁国运中宁徐套100万千瓦风光同场复合项目的所有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6月末,总资产83,885.09万元,净资产29,697.09万元。

  (三)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花马池镇盐州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24年10月11日至2054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控股子公司电投集团持有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750MW风光同场(300MW风电+450MW光伏)项目、太阳山风电场宁夏电投三四期100MW工程项目和宁国运盐池高沙窝28万千瓦风电项目的所有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29,060.23万元,净资产7,886.76万元。

  (四)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南侧中卫宁北长兴汽车城4#楼3层370

  法定代表人:刘志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电投永利持有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的所有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174,715万元,净资产19,299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系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惯例并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各被托管标的委托管理费用为100万元/年。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宁国运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对委托管理事项作出约定,其中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委托方1):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委托方2):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方3):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向标的公司行使提名权、表决权、监督权等股东权利,乙方有权向标的公司委派董事及提名高级管理人员。

  2.乙方有权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参加标的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并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约定向标的公司股东会会议提交议案和对标的公司股东会会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如无甲方特别授权,乙方有权决定对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甲方如须特别授权,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但甲方的该等特别授权应当只限于标的公司融资贷款以及标的公司股权中与财产权益相关的内容,如分红、处置标的公司股权、增资或减资、财产分配等权益。

  3.甲方同意将标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权委托给乙方,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开展、生产、经营、资金、财务、人员、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行政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运营管理)行使相应管理职权。标的公司的项目立项、投资、融资贷款、竣工决算由甲方研究通过并经乙方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由丙方具体办理。但甲方依据国家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应由委托方行使并且不得授权或者委托行使的职权除外。

  4.乙方作为受托管理方,有权获取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的各项文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触发下述条件之一止:

  1.甲方通过合法方式将标的公司注入上市公司;

  2.甲方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与甲乙双方及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方;

  3.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不再涉及新能源发电类业务;

  4.甲乙双方通过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及其他符合国资监管及证券监管法规规定的方式实质上解决了甲乙双方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5.为免疑义,甲乙双方应共同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双方的同业竞争问题,具体为标的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且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等)的1年内,甲方应与乙方积极协商启动将标的公司股权按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的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的程序。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及上市公司完成标的公司注入事项,完成注入的期限不超过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年。若届时标的公司仍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则甲方可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与甲乙双方及上市公司均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采取其他届时法律及监管规则允许的解决相关同业竞争事项的合规措施。

  (三)托管费用及支付

  每家标的公司委托管理费用为100万元/年,甲方及/或其指定主体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支付该年度的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用计费期间不足一年的,当年的委托管理费用按下列公式计算:委托管理费用年费×(当年托管计费期间天数/当年度总天数)。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解决宁国运与公司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宁国运及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0.58亿元(不含本次交易)。

  2.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向宁国运及下属公司拆入资金合计6.61亿元。

  3.关联担保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解决宁国运与公司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宁国运及其下属企业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委托管理协议;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97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

  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新能源”)拟投资建设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动态总投资(以下简称“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7,298.4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

  2.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37,298.42万元。

  3.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

  4.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将建设240MW/480MWh储能系统,储能电站内共配置48个5MW/10MWh储能单元,储能单元中包括储能电池舱及储能变流器。

  5.建设总工期:约6个月。

  6.项目场址: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宁夏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境内,灵武马家滩1GW光伏区内。

  7.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36%(所得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5.00%,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7.64年(所得税后),总投资收益率为2.64%,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6.04%。

  8.投资进度: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备案、可行性研究及评审等前期工作,暂未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主体: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4.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5.注册资本:73,000万元

  6.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1.0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系公司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储能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积极响应自治区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政策、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的重要举措,主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和整体盈利能力。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

  1.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前尚需开展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电网接入方案设计等工作,受市场及政策变化、资金筹措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项目预计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受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行业竞争、电网调度等因素影响,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放电单价、放电量及投资成本可能存在一定波动,存在项目预计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9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

  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池新能源”)拟投资建设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动态总投资(以下简称“总投资”)约为人民币49,233.4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

  2.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49,233.45万元。

  3.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

  4.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将建设320MW/640MWh储能系统,储能电站共配置64个5MW/10MWh储能单元,储能单元中包括储能电池舱及储能变流器。

  5.建设总工期:约6个月。

  6.项目场址: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境内,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区内。

  7.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41%(所得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5.16%,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7.59年(所得税后),总投资收益率为2.68%,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6.18%。

  8.投资进度: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备案、可行性研究及评审等相关前期工作,暂未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主体: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4.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5.注册资本:6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6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系公司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储能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积极响应自治区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政策、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的重要举措,主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和整体盈利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

  1.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前尚需开展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电网接入方案设计等工作,受市场及政策变化、资金筹措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项目预计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受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行业竞争、电网调度等因素影响,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放电单价、放电量及投资成本可能存在一定波动,存在项目预计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99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

  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卫新能源”)拟投资建设宁国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动态总投资(以下简称“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4,523.0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国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

  2.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4,523.09万元。

  3.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

  4.建设内容:本期工程拟将建设80MW/160MWh储能系统,储能电站内共配置8套5MW/5MWh和8套5MW/15MWh储能单元,储能单元中包括储能电池舱及储能变流器。

  5.建设总工期:约6个月。

  6.项目场址: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境内,中卫迎水桥风光同场场区内。

  7.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54%(所得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52%,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8.66年,总投资收益率为2.02%,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3.68%。

  8.投资进度: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备案、可行性研究及评审等前期工作,暂未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主体:宁国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2年3月15日

  3.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4.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5.注册资本:15,800万元

  6.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系公司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储能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积极响应自治区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政策、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的重要举措,主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和整体盈利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

  1.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前尚需开展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电网接入方案设计等工作,受市场及政策变化、资金筹措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项目预计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受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行业竞争、电网调度等因素影响,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放电单价、放电量及投资成本可能存在一定波动,存在项目预计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9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近日,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职工董事修军成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修军成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修军成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军成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职工董事增补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修军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修军成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修军成先生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9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怀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宁国运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宁国运及宁国运控制的相关企业同意将其所属新能源电站项目托管给公司及/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源与宁国运及其下属企业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各被托管标的委托管理费用为100万元/年。本次委托管理的标的公司具体为宁国运持有的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51%股权、宁国运持有的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51%股权、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怀畅、柳自敏、郭维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增加发电业务收入,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7,298.42万元。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增加发电业务收入,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约为人民币49,233.45万元。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盐池高沙窝320MW/64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投资建设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增加发电业务收入,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国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4,523.09万元。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中卫迎水桥80MW/16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10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公司4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2025-098、2025-099)。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奕

  联系电话:0951-509612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填写说明:

  1.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2.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

  3.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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