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1、近日,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最高本金余额,及债权人依据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在内的全部债权。
2、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进出口银行签署《贸易金融授信业务总协议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额为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本金、利息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勤康”)在最高本金限额为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勤康”)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及为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指定项目的相关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收购标的股权质押、其他资产质押担保等。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及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所述主合同为债权人、债务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内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等。
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或担保书,约定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1,357.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