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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合同金额预计为7,654.18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7,959.3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4.02与中电信量子科技的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科技签订1份提供服务合同,向其量子密话密信业务提供专项技术服务,预计金额为1,40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提供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400.0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应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四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4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0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的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与中电信量子科技的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3日

  

  公司代码:688027                                公司简称:国盾量子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4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486,63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5,094,651.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3,248,532.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1,846,118.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13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4]230Z01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33.3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54,576.7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5,770.2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6,787.4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3,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账尚未转入的利息收入余额为0.5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86.93万元。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75,184.61万元,已按计划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8700104004804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辖内二级支行,根据其管理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负责签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净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年5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转为一般账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5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万元。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习友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三)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分别实施“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前者投资金额预计为7,926.20万元,后者投资金额预计为4,049.06万元,两者合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975.26万元。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调减后的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2,749.06万元;同时,由于建设场地延迟交付,项目实施建设也将同步延后,项目结项日期延至2024年3月。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四)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2年12月22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徽商银行账户号521107247771000002)余额为1,166.16万元,使用该专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万元,共计3,166.16万元(其中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为1,717.12万元、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23.63万元)。公司拟将该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约2,672.22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632172033)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8月1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户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余额为1,095.76万元,使用该账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共计19,095.76万元(其中包括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10,367.60万元)。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18,011.46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原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余额22,119.53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利息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35,230.71万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569.21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最终永久补流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募投项目产生新的支出,募集资金仍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支付,最终永久补流金额以实际转出为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项目预定使用状态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3年7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717.12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3月调整至2024年3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1年11月被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列入“实体清单”,“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计划配置的部分进口仪器设备、元器件、软件工具等采购受限,将导致项目实施计划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达到项目预期目的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评估,对上述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案进行调整,进而导致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应延长。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特种行业产品研发情况、应用推广情况、现有经营规模等因素,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经综合分析评估,对“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部分投资内容进行调整。同时,由于项目购置的房产存在延期交付(实际交付时间为2022年9月),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计划延后,从而项目完成时间相应延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①“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②“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表1: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原投资金额为25,674.17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15,306.57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为4,689.06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2,971.94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

  注3:“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为4,049.06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2,749.06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调减金额为1,300.00万元。

  注4:根据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度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775.29万元。

  注5:根据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33.30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

  注6: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承诺效益为第一年利润总额为16,170.98万元,第二年为27,476.80万元,第三年达产为35,181.35万元;“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规划用于生产量子保密通信QKD产品,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影响,市场需求呈现波动,同时公司为加强存货管理,优先消化已有的库存QKD产品,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较低。

  注7: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于生产“卫星地面站”、“飞秒激光器”和特种行业技术开发项目,承诺效益为年平均利润总额1,687.39万元,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较低。

  注8:“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剩余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4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量子密钥分发软硬件设备等相关产品用于量子城域网建设,本次为框架协议,预计金额为7,654.18万元。

  ● 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科技”)签订1份提供服务合同,向其“量子密话密信业务”提供专项技术服务,预计金额为1,400.00万元。

  ● 包含上述与中电信量子集团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7,959.3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 包含上述与中电信量子科技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提供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400.0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的7,654.18万元合同标的为量子密钥分发软硬件设备,主要用于其量子城域网相关项目建设,框架协议预估金额为7,654.18万元,具体金额以2026年8月31日前中电信量子集团实际提供单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量子密钥分发软硬件设备等相关产品,用于其量子城域网建设,本次为框架协议,预计金额为7,654.18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7,959.3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科技签订1份提供服务合同,向其“量子密话密信业务”提供专项技术服务,预计金额为1,40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提供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400.0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含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11,416.82万元(剔除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10,922.31万元(剔除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合同金额合计2,686.97万元(剔除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4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电信量子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品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H2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普宣传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中电信量子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6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量子科技园501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量子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应用基础软件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租赁及销售;网络设备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86%,并通过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彭承志先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40.43%的股份表决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科大控股为中电信量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2、与中电信量子科技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科技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控制的公司;公司持有中电信量子科技36%的股权,且公司董事长吕品先生、董事兼总裁应勇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科技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盾量子与中电信量子科技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应勇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量子密钥分发为基础,融合经典光通信网络构建的量子城域网,是建设新型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和维护数字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量子密钥分发软硬件设备等相关产品,用于多个城市的量子城域网建设。本次为框架协议,预计金额为7,654.18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7,959.3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量子密信密话业务”是中国电信集团面向移动终端用户推出的创新服务,中电信量子科技负责整体技术支撑方案的设计、研发和实施,国盾量子负责相关量子密钥技术服务。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科技签订1份提供服务合同,向其“量子密话密信业务”提供专项技术服务,预计金额为1,40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提供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400.0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在考虑原材料价格或人工成本、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的协议

  (1)、交易双方: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本交易为框架协议,合同标的为量子密钥分发相关软硬件设备,主要用于其量子城域网等相关项目建设,预估合同金额为7,654.18万元,具体金额以2026年8月31日前买方实际提供单据为准。

  (3)、支付方式:后期根据买方需求按单据进行发货,按照合同进度付款。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8月31日止。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与中电信量子科技签订的协议

  (1)、交易双方: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甲方委托乙方就“量子密话密信业务”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3)、支付方式:按合同进度进行付款。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集团是中国电信集团控制的公司,致力于推动量子产业全国规模推广,打造面向国际科技竞争的创新基础平台。中电信量子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与中电信量子科技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科技是中国电信集团控制的公司,致力于推进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中电信量子科技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4.0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4.02与中电信量子科技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应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监事的全票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发表了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4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9日

  至2025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1.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1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先生、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彭承志先生;议案1.02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先生、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彭承志先生、应勇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8月25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8月25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邮编:230094    电话:0551-66185117   邮箱:guodun@quantum-info.com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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