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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ST四通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增先生、邓建华先生拟自2025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建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累计增持成交金额为1,018.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上表数据截至本公告日。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注:上表中部分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R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建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8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9%,增持股份金额1,018.1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律师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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