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8.6744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8.6744万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92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188.6744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5.45元/股
4、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4.7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2,250.00万股的1.10%。其中,首次授予493.87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5.93%;预留80.87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4.07%。
5、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94人,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27人。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9)。
3、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5、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7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83.2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8、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9、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7月4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80.1564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1、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批次解除限售,其余批次尚未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各个解除限售期的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2024年8月7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8月6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9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92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7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20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88.6744万股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已于2025年8月8日出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柏诚股份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柏诚股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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