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与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履职至本次新修订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届时,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次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附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三、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次审议变更的具体管理制度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以及上述修订、制定的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仅涉及“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表述,以及因增加、删除部分条款而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化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对比展示。除此之外,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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