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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3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或“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2,699,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585,884.32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5,113,315.6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7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17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1,447,067.89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44,206,217.14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7,240,850.7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7,244,678.39元(包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3,578,430.60元),除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7,244,678.39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子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环球中心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为聚焦公司研发管线推进,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调减“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205.88万元调减为人民币20,205.88万元,调减的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将投入到“创新药研发项目”HC-1119国内新药上市申请及在研项目HP518、HP501和HP537的临床研究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3)。
注2: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研发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等相关因素,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5: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超出部分属于募集资金利息收益。
注6:发展储备资金为公司日常运营所使用的资金,不涉及“预定可使用状态”,亦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5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具体内容: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创新药研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
●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269.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58.5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511.33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7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17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调整及目前使用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以下简称“第一次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为了加快公司药物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子项目及“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以下简称“第二次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止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及在研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前,公司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分别为HC-1119、HP518、HP501及HP537,其中HC-1119已于2025年5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经公司内部决策并经董事会审议,拟暂停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HP501子项目后续的研发推进。HP501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小分子化学创新药,是尿酸盐阴离子转运体1(Urate Anion Transporter 1,URAT1)的抑制剂。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111.2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创新药研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2,172.60万元将继续投入到在研项目HP518和HP537中。
(二)公司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产品治疗前列腺癌症的氘恩扎鲁胺软胶囊(HC-1119)新药上市申请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在癌症和代谢疾病领域深度布局,有多项产品处于临床前及临床研究阶段。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具体原因
当前,国内已有药企针对URAT1靶点的产品获批上市,并有多项围绕该靶点的III期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故公司预计未来URAT1靶点领域竞争较为激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商业化原则为导向,经公司审慎评估,拟调整募投项目子项目的投入,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至HP501项目中。
PROTAC技术利用双功能小分子靶向降解目标蛋白,被认为是生物医药领域的革命性技术,可靶向不可成药靶点及解决药物耐药性问题。公司在PROTAC药物研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目前该平台布局多个品种,公司将积极推动PROTAC产品HP518等项目的研发进展,发挥该平台的技术先进性。公司将加快推进临床阶段项目的研发进度,并积极拓展临床项目适应症。HP518是国内首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口服AR PROTAC在研药物。
HP518用于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中国Ⅰ期耐受性研究已完成,2024年12月完成中国Ⅱ期首例受试者入组,目前正在入组中。此外,HP518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3年1月获美国FDA批准,澳大利亚同适应症的Ⅰ期临床试验已完成,澳大利亚临床研究结果入选2024年1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泌尿生殖系统肿瘤研讨会(ASCO-GU),并入选2024年美国ASCO年会,2025年5月,HP518澳大利亚临床Ⅰ期研究成果在国际期刊《Investigational New Drugs》发表。临床数据显示,HP518拥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在mCRPC患者中表现出有效性信号。
HP537片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2月获NMPA批准,美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7月获FDA批准。
综上,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等多重因素决定的。上述调整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凝聚了国际前沿技术和全球视野的优势,在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重点布局,挖掘未满足的临床需求。自主搭建了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及转化医学技术平台。这些技术平台覆盖了创新药开发及产业化的全部技术环节,形成了从早期药物研发到后期商业化领先的研发优势和雄厚的技术储备。公司现已实现产品商业化落地,正系统化推进商业化能力建设,通过市场验证持续积累规模化推广经验,逐步构建覆盖市场准入、渠道拓展、终端覆盖及品牌建设的完整商业化体系,为后续管线产品的市场转化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持续结合资金储备情况进行整体衡量,合理规划目前的研发管线,将现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六、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研发战略规划,经审慎评估后对“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实施优化调整。此次调整旨在提升整体研发效率与资金使用效能,通过精细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强化研发管线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相关研发费用已在发生当期计入对应会计期间损益,本次调整不会对当期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七、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是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6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公司监事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根据新《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公司根据新《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和废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第三项议案、第四项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以及第五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待定,公司将在确定后及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待定,公司将在确定后及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7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建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公司监事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根据新《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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