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费调整方案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7)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axzqzg.com。
(2)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