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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5年8月13日通过书面、电话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绍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卓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刘羽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邓利先生、董晓军先生、王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孙君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黄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贾亚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邓利先生。其中,邓利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辛国胜先生、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其中,曹春方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景旺电子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二)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绍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卓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曹春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聘任总裁1名、副总裁3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证券事务代表1名,具体情况如下:

  1、总裁:刘羽先生。

  2、副总裁:邓利先生、董晓军先生、王俊先生。

  3、财务总监:孙君磊先生。

  4、董事会秘书:黄恬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贾亚辉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二)任职资格说明

  1、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岗位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董事会秘书黄恬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贾亚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因任期已满6年,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离任。同时,鉴于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江伟荣先生、王雪兰女士、陈亚婷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公司对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刘羽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部门经理、事业部总经理、事业群副总裁、事业群总裁、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2、邓利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7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部门经理、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3、董晓军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2022年4月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4、王俊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职称,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宝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广东省高可靠性汽车印制电路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01年6月至今,主导公司多项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拥有授权专利超过40项,国外专利2项,行业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项目先后荣获深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超过10项技术获得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评价。历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产品线技术总监、集团技术总监,现任公司集团副总裁。

  5、孙君磊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荷兰皇家飞利浦集团旗下多家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曾任珠海市金湾区第四届人大代表、珠海市第九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6、黄恬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1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供应链高级主管、总经理助理、总裁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7、贾亚辉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2022年11月加入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2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了综合授信业务,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柔性”)向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了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圳中银南保字第0014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ZH250000017681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圳中银南保字第00145号),为上述子公司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无需另行审议。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及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1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担保范围为子公司在银行实际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景旺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珠海景旺

  

  2、珠海景旺柔性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查询,珠海景旺、珠海景旺柔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圳中银南保字第00144号)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4、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珠海景旺之间自2025年8月13日起至 2026年7月29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整。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圳中银南保字第00145号)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

  4、主债权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珠海景旺柔性之间自2025年8月13日起至 2026年7月28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亿元整。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ZH2500000176819号)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皆含本日)

  5、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1.00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6、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2.30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07%;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已获审批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金额为4.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

  公司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亚婷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恬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6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议案7、议案8及其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2、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均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增进、王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景旺电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5SZ000063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邓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邓利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7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部门经理、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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