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等内容(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实际许可内容为准)。除前述变动外,公司经营范围不发生其他变化。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前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在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所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公司治理制度制定、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详见下表:
上述制定、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条款较多,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因增加、删除部分条款而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化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对比展示。除此之外,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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