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69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相关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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