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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5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监事贺磊先生、陈仁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文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59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期限及品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将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五)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七)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九)强制付息事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十一)担保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二)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三)决议有效期

  除第(十)项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外,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注册之日后满24个月止。

  三、申请授权事项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存续期债券管理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兑付、存续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存续期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及修改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批准、签署及修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债券要素,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如国资监管部门有债券管理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负责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六)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七)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到期日内及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持续有效。

  四、审议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5-060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详细会议资料本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三)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于2025年9月4日前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四)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 9:00-17:00 。

  (五)登记地点:合肥市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储诚焰

  电话:0551-62865300

  传真:0551-62865010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应由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56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盛明泉先生、王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善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钱申春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总经理候选人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钱申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第(二)、(三)、(四)、(五)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5-058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有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有贵先生因组织调动,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有贵先生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李有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钱申春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钱申春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有贵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有贵先生因提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故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有贵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后,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李有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有贵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有贵先生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妥善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李有贵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有贵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钱申春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钱申春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钱申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

  钱申春先生简历

  钱申春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公路水运甲级造价工程师,中国公路学会百名优秀工程师,中国公路学会最美公路科技工作者,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优秀中青年专家,“鲁班奖”项目经理,安徽省优秀项目经理,曾获中国产学研工匠精神奖和多项省级科技进步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经理、分公司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钱申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钱申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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