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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立群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因此同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以2025年8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9.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2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6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8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82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103.40元/股。本次发行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3.40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1,218,200股,增加注册资本11,218,2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159,961,880.00元。截至2023年9月27日止,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1,050,310,428.83元(已扣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合计109,651,451.17元)。

  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6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释1: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2.1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注释2: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9.63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2023年8月14日,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是由银行分行签订,经审批后在银行下属支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1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65,500万元,期间最高余额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2025年1-6月,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期通过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后续置换金额为60,233,853.34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1,063股,占公司总股本65,514,288股的比例为0.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92元/股,最低价为36.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77,829.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

  注3:“截至报告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0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15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0.02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15日,以19.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2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8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5、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以2025年8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9.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2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15日

  2、预留授予数量:10.02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4人

  4、预留授予价格:19.55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7、 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2025年8月1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8.12元/股(预留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历史波动率:38.93%、32.40%、29.12%(分别采用科创50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1.62%(采用公司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激励作用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将为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公司代码:688657                                公司简称:浩辰软件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董事长胡立新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依次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因此同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认为,万世平先生具备当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同意聘任万世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查资格,董事会认为,顾尚元女士具备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条件,同意聘任顾尚元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15日,以19.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2万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8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15日,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万世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万世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万世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聘任内审负责人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顾尚元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顾尚元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顾尚元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2-62880780-8218

  电子信箱:ir@gstarcad.com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简历

  万世平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MBA专业。2000年至2013年,就职于参数技术公司,任销售总监,2013年至2023年,就职于剑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任大中华区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就职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任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万世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顾尚元女士,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毕业于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风险咨询经理,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2025年4月加入浩辰软件。

  截至目前,顾尚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内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24元/股调整为19.55元/股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20.24元/股调整为19.5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8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5)。

  (四)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五)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65,514,2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501,063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5,013,22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509,257.50元(含税)。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6946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20.24-0.6946)≈19.55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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