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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5-04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汉宜”)持有公司70,041,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

  ● 本次新星汉宜被继续司法标记共计10笔,合计股份数量为60,852,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被继续司法冻结共计2笔,合计股份数量为9,18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星汉宜持有公司的70,041,630股股份已全部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43%。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新星汉宜的告知函,获悉新星汉宜所持70,041,630股公司股份被法院继续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注:经新星汉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本次司法标记及冻结涉及案件共1项,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长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新星汉宜提供了担保。本次新星汉宜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的起始日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70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汉宜、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公司158,001,8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4%),本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5-041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标的为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含其一致行动人)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汉宜”)所持公司的9,400,000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42%,占公司总股本的0.46%。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登记,新星汉宜合计持股将由70,041,630股减少至60,641,630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由3.43%降至2.97%。

  ● 新星汉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8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新星汉宜通知,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发区法院”)就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东支行与新星汉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出具执行裁定书[(2025)鄂0192执2321号之三],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ifa.jd.com/2375)发布股权司法拍卖公告,将公开司法拍卖新星汉宜持有的公司9,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标记。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起拍价:16,750,800元

  保证金:2,600,000元

  增价幅度:83,700元

  查封及质押: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被质押,且已被司法标记。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将被司法拍卖的9,400,000股股份外,公司暂未获悉新星汉宜所持公司股份目前是否存在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新星汉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二)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公司股东新星汉宜所持公司的9,400,000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42%,占公司总股本的0.46%。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登记,新星汉宜合计持股将由70,041,630股减少至60,641,630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由3.43%降至2.97%;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将由158,001,816股减少至148,601,816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由7.74%降至7.28%。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敦促有关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新星汉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以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为准。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第二十二条 (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之规定,通过本次司法拍卖获得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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