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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38                    公司简称:和辉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4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文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国际准则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编制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国际准则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此前发生的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追溯履行相关程序并一次性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7、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了专项评估,并编制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9、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同步对《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1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公司已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同步对上述制度草案进行调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现行章程即同时自动失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1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现行治理制度及H股上市后生效的制度草案进行修订。其中,修订后的制度草案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2)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第(1)(2)(3)(14)(15)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阮添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阮添士先生的薪酬依据独立董事的现行薪酬标准执行,按约定汇率折算成港币支付,起薪时间为任期开始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9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另行发布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4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晓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国际准则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编制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国际准则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系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6、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公司已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同步废止《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备件、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支付。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在使用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逐笔统计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情况,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上述汇总明细表中以电汇(外币)方式支付的款项及信用证到期完成支付结算的款项,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按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后,财务部将上述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上述置换工作需在自有资金支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三)置换事项完成后,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款项置换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信息等,并与每笔资金相关的电汇(外币)、信用证进行匹配,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公司此前发生的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追溯履行相关程序并一次性置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系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0,211.75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2,928.47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2,755.00万元。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有保障本金条款或最低收益率大于零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等。产品发行主体为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广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

  4、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会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浩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浩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李浩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浩民先生离任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公司增选了李浩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浩民先生的任职尚未生效,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发行H股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阮添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阮添士先生的薪酬依据独立董事的现行薪酬标准执行,按约定汇率折算成港币支付,起薪时间为任期开始之日。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阮添士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个人简历

  阮添士,男,1986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任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9月至2016年1月,任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任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欧康维视生物(01477.HK)首席财务官。现同时兼任BlissBio Inc.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阮添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74,567,503.51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1年5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备件、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支付。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人民币4,997.92万元。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公司相关审批后,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资金的置换。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万元,剩余未归还金额122,755.00万元。

  4、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4年3月,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具体原因为:①2022年度受签证、航班管控影响,国外设备调试人员入境时间延迟;②2022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消费市场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显示面板行业需求低迷,复苏缓慢。经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适当放缓部分产能对应的设备的发货进度及安装调试进度,同时根据行业技术趋势,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性能提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具体原因: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高端AMOLED面板产品对于LTPO、Hybrid、Tandem等最新技术的需要,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通过增添部分设备等方式对产线进行技术升级。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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