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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过程和表决结果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王文倩女士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王文倩女士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续将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史清先生的提议,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解聘王文倩女士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解聘王文倩女士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2票反对,其中董事长史清先生、董事胡志宇先生、独立董事计小青女士、王欣女士、姜华先生投票同意,董事欧阳宇飞先生、唐晓峰先生投票反对。

  三、 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选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承诺。

  王文倩女士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史清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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