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70版)
附件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修订说明: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将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删除《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监事会”以及“监事”的表述,监事会相关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第十二条,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总经理和(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表述统一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4.除日期、文号、电话、地址、股份数、注册资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数字的描述统一以中文数字表示。
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会议主席”、“会议主持人”的表述统一调整为“会议主持人”。
6.《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股东年会”表述统一调整为“年度股东会”。
7.《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描述统一调整为“法律、行政法规、上市所在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8.上述修订在不涉及实质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如下:
(下转C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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