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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25.3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7.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4,914.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43,012.4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上半年,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5,454.6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3,923.1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0389.3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5,183.21万元,累计理财收益5,213.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70,786.1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5,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月24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铜冠”)与国泰海通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冠”)与国泰海通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与国泰海通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3,923.1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636.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1155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3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共计25,419.9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年9月11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完成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其余尚未使用的结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6,900.00万元。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96,385.93万元和60,000万元投资建设铜冠铜箔“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和铜陵铜冠“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置换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4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6,015,64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4.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11.00元/股,最低成交价9.96元/股,成交总金额2,999.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止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4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10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国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股本826,015,644股(公司总股本为829,015,544股, 其中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为2,99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16,520,312.88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甘国庆、陈四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4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10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姚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过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股本826,015,644股(公司总股本为829,015,544股, 其中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为2,99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16,520,312.88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过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4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本826,015,644股(公司总股本为829,015,544股,其中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为2,99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16,520,312.88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红,不涉及股本变更。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495.40万元,未分配利润36,088.3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70.65万元,未分配利润14,591.95万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91.95万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本826,015,644股(公司总股本为829,015,544股,其中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为2,99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16,520,312.88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红,不涉及股本变更。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2,999,9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可实际参与中期分红的股本为826,015,644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4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盛麒

  联系方式:0566-3206810

  电子邮箱:ahtgcf@126.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17;投票简称:铜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1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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