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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闫应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王少宾先生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3、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第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写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号)核准,2022年2月15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105,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2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95,618.83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2月17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2022年1月14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月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按照协议要求履行权利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97,800万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5,600,000.00元(含税)。

  ●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9,310,754.97元(经审计)。

  经董事会决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7,800万股进行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5,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7.2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0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5、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三)联系方式:

  1、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邮编:742312

  3、联系电话:0939-7545988

  4、传真:0939-7545996

  5、邮箱:603132-zq@jinhuiky.com

  6、联系人:王瑞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执

  

  说明:1、回执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09:00-11:30、14:00-16:30)以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法务部方为有效。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8月25日 (星期一)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18日(星期一)至08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hky@jinhuik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6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8月25日(星期一)16:00-17:00举行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8月25日 (星期一)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董事长张斌先生,总经理乔志钢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瑞女士,财务总监张令先生,独立董事李银香老师。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8月25日(星期一)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18日(星期一)至08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hky@jinhuik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电话:0939-7545988

  邮箱:jhky@jinhuik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报告编制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同意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3、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4、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子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股份关于拟以现金收购子公司剩余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上述第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现金收购子公司剩余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推动江洛矿区资源整合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以现金38,000万元收购子公司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矿业”或“标的公司”)剩余5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豪森矿业100%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 本次交易虽然进行了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分析,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以及资源整合未达预期效果、商誉减值的风险。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能否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探矿权(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目前尚处于勘查阶段,交易对方承诺,根据目前进展该矿权在2026年12月31日前将转为采矿权,能否顺利如期完成探转采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

  3、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27年开始后的三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10,204万元。由于标的公司业务的持续开展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研发、环保安全、组织实施等多种因素影响,能否顺利达到预期盈利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在业绩承诺期间出现影响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标的公司存在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豪森矿业51%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8,000万元,其中马森先生持有豪森矿业41.00%股权对应交易价款305,490,196.08元及马秀云女士持有豪森矿业10%的股权对应交易价款74,509,803.9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豪森矿业100%股权。

  (二)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为积极推动江洛矿区资源整合及综合利用,前期已收购豪森矿业49%的股权,本次收购豪森矿业剩余51%股权,可增强对豪森矿业的控制力和独立决策权,便于后续进行持续投入和资源整合,提升其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子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马森,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622630196601***,住所:甘肃省徽县江洛镇***。主要任职单位及职务:海南索菲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甘肃健珀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口安比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马秀云,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622630196802***,住所:甘肃省徽县江洛镇***。

  马森先生与马秀云女士为夫妻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豪森矿业51%股权,豪森矿业近5年一直处于探矿勘查阶段,未进行经营活动,目前该公司实际持有2宗探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标的概况

  

  注:上述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对外投资情况

  豪森矿业对外投资企业共2家,投资情况如下: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探矿权

  豪森矿业拥有2宗探矿权,分别为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甘肃省徽县刘家坝铅锌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目前,以上2宗探矿权已变更至甘肃金徽西成矿业有限公司名义持有,但矿权的所有、实际经营、收益等仍由豪森矿业实际拥有。

  1、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10月8日发放《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T6200002023063010057407)的登记信息显示:

  勘查项目名称: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

  地理位置: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

  图幅号:I48E013015,I48E013016

  勘查面积:56.607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24年10月8日至2028年6月9日

  公司委托四川博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以202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川博元矿评报字(2024)第1201号)《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1)探矿权评估方法选择

  本次评估依据的主要地质资料是经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的由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三队2006年12月编制提交的《甘肃省徽县杨家山铅锌多金属矿床详查报告》;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三队2007年11月编制提交的《甘肃省徽县杨家山多金属矿床补充详查报告》;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技术部2024年12月编制提交的《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杨家山矿区)铅锌金多金属矿详查2023-2024年阶段性工作总结》。

  评估人员根据现行勘查规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及《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铜、铅、锌、银、镍、钼矿》(DZ/T0214-2020)对前述《详查报告》和阶段性工作总结进行了核定,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勘查区总体仍处于普查阶段。尽管局部范围投入了较多勘查工程,提交了少部分控制资源量,但控制资源量仅占总资源量的18.2%左右,根本达不到详查地质报告评审备案的要求(40%)。另外现工作区外围90%以上的区域和前期发现的矿化点尚未进行工程验证,面上的物化探工作和大比例尺填图工作都未覆盖,整个矿区总体处于普查阶段。

  评估对象的工作程度与现行勘查规范对比表:

  

  鉴于该区提交的大部分资源量未进行评审、备案,不具备现金流量法评估该探矿权价值的条件。也未能收集到可做类比分析的相似矿山探矿权案例,也不具备采用可比销售法评估的条件。但评估对象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地质矿产信息基本满足地质要素评序法的适用条件。故确定采用地质要素评序法作为本次评估的方法。

  地质要素评序法是采用效用系数对地质勘查的重置成本进行修正,从而达到估算探矿权价值的目的;地质要素评序法是在勘查成本效用法估算的价值作为基础价值,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勘查区找矿潜力以及资源开发前景为依据,对其进行调整后估算探矿权价值。地质要素评序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勘查区的具体资料,对影响探矿权价值的7个基本地质要素进行价值指数评判,并用其结果对勘查投入的“效用价值”(即基础成本)进行修正,进而得出该探矿权的价值。

  (2)探矿权评估结论

  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价值66,905.2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亿陆仟玖佰零伍万贰仟陆佰元整。

  2、甘肃省徽县刘家坝铅锌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10月8日发放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T6200002023063010057406)的登记信息显示:

  勘查项目名称:甘肃省徽县刘家坝铅锌多金属矿普查

  地理位置: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

  图幅号:I48E013015,I48E013016

  勘查面积:9.5491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24年10月8日至2028年6月9日

  刘家坝铅锌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矿区范围内尚未发现工业矿体,因此未进行单独矿权价值评估。

  四、 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以202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联合中和评报字(2024)第6262号《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本次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是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勘查与其他途径收集的资料以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等相关条件,同时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和适用性分析等综合判断,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收益法,适宜选取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重要评估假设和评估参数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豪森矿业经审计后的资产总计为18,297.06万元,负债总计为20,939.2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642.16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豪森矿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55,614.14万元,评估增值58,256.30万元,增值率为2,204.87%。

  其分项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增减值原因分析

  豪森矿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增值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形成,具体原因如下:

  (1)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110.58万元,评估价值1,140.82万元,评估增值30.25万元,增值率2.72%。增值的原因主要为构筑物评估增值,被评估单位在历史建设中,为节约成本,缩减了勘查设计、监理等费用支出,本次评估参照行业取费标准和当地的市场行情,对勘查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重新取费,并考虑了资金成本、投资利润,导致评估增值。

  (2)无形资产账面价值8,547.11万元,评估价值66,912.06万元,评估增值58,364.95万元,增值的原因为委托人委托四川博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评估单位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的探矿权重新进行了评估,探矿权采用地质要素评序法,探矿权评估结论为66,905.26万元,被评估单位无形资产-探矿权账面价值主要核算的是地表勘探工程、坑内钻探工程以及相关资本化支出费用,因此形成评估增值。

  (3)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20.00万元,评估价值-18.92万元,评估减值-138.92万元。评估减值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陇南市瑞良盛凯工贸有限公司尚无业务收入产生,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导致评估减值。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1、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股权收购的价款,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公司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报告,具备胜任评估工作的能力,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评估主要参数和评估结论合理,目前豪森矿业处于探矿阶段,对探矿的持续投入,成本费用持续支出,同时还未形成收益,相应净利润持续亏损,导致净资产为负,待后续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并开始生产后豪森矿业将逐步开始盈利,交易对方为此做出了业绩承诺。同时,豪森矿业拥有2宗探矿权的实际经营、收益及所有权,是公司江洛矿区整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推动整合进度,加快整合进程,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收购价格。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马森

  甲方二:马秀云

  乙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价款

  根据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联合中和评报字(2024)第6262号《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及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持有的全部豪森矿业的股权(对应持股比例51.00%),以总价人民币大写:叁亿捌仟万元整(?:380,000,000.00)(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其中,甲方一所持豪森矿业41%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叁亿零伍佰肆拾玖万零壹佰玖拾陆元零捌分整(?:305,490,196.08),甲方二所持豪森矿业10%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为柒仟肆佰伍拾万零玖仟捌佰零叁元玖角贰分整(?:74,509,803.92),乙方同意受让。

  (三)支付方式与期限

  1、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对应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万元整(?:114,000,000.00),其中,甲方一对应取得股权转让价款:玖仟壹佰陆拾肆万零伍拾捌元捌角贰分整(?:91,647,058.82),甲方二对应取得股权转让价款:贰仟贰佰叁拾伍万贰仟玖佰肆拾壹元壹角捌分整(?:22,352,941.18)。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后且甲方向乙方移交拥有豪森矿业所有的资料、印鉴、财务凭证等原件并协助乙方完成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对应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万元整(?:114,000,000.00),其中,甲方一对应取得股权转让价款:玖仟壹佰陆拾肆万零伍拾捌元捌角贰分整(?:91,647,058.82),甲方二对应取得股权转让价款:贰仟贰佰叁拾伍万贰仟玖佰肆拾壹元壹角捌分整(?:22,352,941.18)。

  3、乙方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90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对应人民币柒仟陆佰万元整(?:76,000,000.00),其中,甲方一对应取得股权转让价款陆仟壹佰零玖万捌仟零叁拾玖元贰角贰分整(?:61,098,039.22),甲方二对应取得股权转让价款壹仟肆佰玖拾万零壹仟玖佰陆拾元柒角捌分整(?:14,901,960.78)。

  4、乙方应于第三笔款项支付完成后,60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20%股权转让款,对应人民币柒仟陆佰万元整(?:76,000,000.00),其中,甲方一对应取得股权转让价款陆仟壹佰零玖万捌仟零叁拾玖元贰角贰分整(?:61,098,039.22),甲方二对应取得股权转让价款壹仟肆佰玖拾万零壹仟玖佰陆拾元柒角捌分整(?:14,901,960.78)。

  (四)过渡期损益

  豪森矿业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豪森矿业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五)税费承担

  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若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时,需提交甲方就本次交易缴纳所得税等相关税款的完税凭证,则甲方应先办理所得税等相关税款完税事宜;若税务机关要求乙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则乙方因此代甲方支付的相关所得税等相关款项系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乙方有权在支付的尾款转让价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完税凭证。

  (六)业绩承诺

  为了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豪森矿业所持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并完成项目建设后,将于2027年达产并稳定贡献利润的预期,故本次交易甲方的盈利承诺期为2027年开始后的三年(如2027年无法达产,达产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每年净利润不低于10,204万元,对低于业绩承诺的差额甲方按交易豪森矿业51%的比例(其中,甲方一按照41%的持股比例,甲方二按照10%的持股比例)进行补偿,补偿计算公式为:承诺期内现金补偿=(承诺年度净利润-年度实际净利润)*51%。

  (七)回购承诺

  1、若在2026年12月31日豪森矿业探矿权(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未能转为采矿权,乙方具有回购权,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购买乙方本次受让的标的公司股权。

  2、若乙方行使上述回购权,甲方应确保乙方届时收到的款项金额等同于下述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

  回购金额=M×(1+30%)。M为上市公司为获得标的股权实际支付的投资款(包含本次交易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获得标的股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及后续投资的费用)。其中,甲方一按照80.39%的比例承担回购金额,甲方二按照19.61%的比例承担回购金额。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关于行使其回购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内按照回购金额回购相关股权并支付上述相关款项。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承诺与保证,均构成该方违约,协议守约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被乙方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0%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被甲方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0%的违约金。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豪森矿业100%的股权,豪森矿业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能够进一步推动公司江洛矿区资源整合进度,有利于公司统筹资源配置和扩大业务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8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84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221.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618.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2月17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2〕3-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2年1月14日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1月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324101040012275)用途用于江洛矿区选矿工程建设,现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该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公司代码:603132                                 公司简称:金徽股份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9,310,754.97元(未经审计)。按照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7,800万股进行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5,6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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