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的日终清算后起,实施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将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入国泰海通。
2025年7月22日,国泰海通发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下同),拟定于2025年8月22日的日终清算后,实施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为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相关事宜,保证客户服务的平稳、正常进行,经与相关单位协商,国泰海通决定调整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实施时间。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的实施
为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经会商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京沪深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签约存管银行及基金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支持,国泰海通原定于2025年8月22日的日终清算后实施的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调整至2025年9月12日的日终清算后进行。
相应地,原海通证券在上述单位的法人主体切换为国泰海通,其上海市场普通经纪业务的结算参与人编码由JS507切换为JS509、融资融券业务的结算参与人编码由JSX25切换为JSX20;深圳市场普通经纪业务的结算账号由288700切换为002800、融资融券业务的结算账号由650103切换为650104;北京市场普通经纪业务的结算账号由800030切换为800027、融资融券业务的结算账号由828030切换为828027。
二、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原海通证券客户的影响
基于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实施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过程中,公司主要业务与服务均可正常开展、不受影响,唯有部分跨期业务需提前了结或暂停,由此将短暂影响原海通证券客户于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含以互联互通形式通过国泰海通各客户端接入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的情形,下同)参与相关业务。上述需提前了结或暂停的业务均在第(一)项财富管理业务中列示。
(一)财富管理业务
本次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后,由国泰海通继续为原海通证券客户提供包括零售经纪、金融产品、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在内的各类服务。
1.零售经纪业务
(1)开户业务
2025年9月5日交易收盘后至9月14日期间,暂停为原海通证券客户于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办理B股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股票期权衍生品合约账户开户业务。
(2)投资人登记业务
2025年9月4日至9月12日期间,暂停为原海通证券客户于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跨市场补登记业务。
2025年9月10日至9月12日期间,暂停为原海通证券客户于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办理远程证券质押及解除质押、非交易过户、远程证券质押查询业务。
(3)场内开放式基金业务
2025年9月1日至9月12日期间,暂停为原海通证券客户于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LOF、REITs、上证基金通场内认购服务。
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期间,暂停为原海通证券客户于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LOF(QDII类、FOF类)场内申购赎回服务。
2025年9月15日,暂停为原海通证券客户于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LOF场内赎回、转托管转出及REITs场内转托管转出服务。
2.股权激励业务
2025年9月12日至9月15日期间,暂停为原海通证券客户于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激励自主行权服务。
(二)机构与交易业务
本次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后,由国泰海通继续为原海通证券客户提供包括研究、机构经纪、交易投资、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股权投资等在内的各类服务。
1.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
2025年9月12日的日终清算完成后,原海通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协议回购在途合约的交易商代码、交易员代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协议回购在途合约的交易商代码、交易主体代码、交易主体类型均将变更为国泰海通相应代码或信息。自2025年9月15日起,客户新开协议回购合约或对原海通证券涉及的协议回购在途合约进行到期续作、到期购回等操作均需使用国泰海通相应代码或信息,具体请咨询客户经理或原海通证券相关分支机构(具体信息见附表,下同)。
2.券商结算业务
2025年9月12日的日终清算后,原海通证券提供券商结算模式服务的产品结算路径将统一切换至国泰海通。国泰海通承继并办理上述产品的交易、清算、交收等业务。此外,原海通证券提供券商结算模式服务的产品,涉及由托管行发起银证转账业务的,相应券商编码参数由1033变更为1027。
3.资产托管业务
2025年9月12日的日终清算后,原海通证券提供托管服务的托管人结算模式产品结算路径将统一切换至国泰海通。国泰海通承继并办理上述产品在中国结算应由托管人办理的清算、交收、公司行为申报等业务。
(三)协助司法执行、证券质押
2025年9月15日起,原海通证券客户涉及的所有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扣划等协助司法执行及证券质押事宜,统一由国泰海通承接并继续办理。有权机关及质押双方如有相关需求,可向国泰海通提出申请。
三、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原海通证券客户影响的应急方案
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国泰海通拟定了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原海通证券客户影响的应急方案。具体如下:
(一)不愿提前停止参与前述跨期业务的
鉴于国泰海通将进行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不愿提前停止参与前述需暂停业务的原海通证券客户,可按相关业务规则办理转、销户手续(股权激励对象如转、销户将影响获授股权激励权益),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致电国泰海通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咨询电话:95521),也可联系原海通证券相关分支机构问询、解决。
届时,国泰海通将根据本公告之“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原海通证券客户的影响”部分所列示的跨期业务的前述方案处理。
(二)遇到突发状况的
国泰海通将稳妥、有序推进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最大程度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转账、业务办理等的正常进行,充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如遇突发状况,可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致电国泰海通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咨询电话:95521),也可联系原海通证券相关分支机构问询、解决。
四、特别提示
(一)除“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原海通证券客户的影响”部分所列示的跨期业务因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实施时间的调整相应变化外,其余事项仍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的公告》的内容实施。请原海通证券客户予以及时关注和充分重视,并基于自身意愿做适当安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基于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除上述业务或内容外,如有其他业务或通知方式等发生变更,或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实施时间因客观因素等再次发生变更,国泰海通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信息发布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除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外,还将通过国泰海通公司网站、国泰海通微信公众号、原海通证券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渠道发布,同时通过客户交易终端弹出信息提示、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客户告知。
投资者可登录国泰海通网站(https://www.gtht.com)查询或致电国泰海通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咨询电话:95521),也可联系原海通证券相关分支机构问询。
特此公告。
附表: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附表:
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表
注: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即2025年3月14日)起,国泰海通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海通证券分公司、营业部均归属于存续公司。相关分支机构信息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如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公告信息为准。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8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行发行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1本公告所述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及担保总额在计算时未包含浮动利率票据、债券、贷款等利息,浮动利率利息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告所载金额涉及汇率的,按2025年7月末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欧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1美元=7.1494元人民币、1欧元=8.1920元人民币)折算。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金融控股)的附属公司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于2021年4月12日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发行人于2025年8月18日在中票计划下发行一笔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金额为23亿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余额合计23.50亿美元。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24.53亿元人民币。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境内外附属公司为其境内外附属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境内外附属公司)的债务融资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行人与本公司、纽约梅隆银行于2025年7月28日签署的《信托契据》,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就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中期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2025年8月18日,发行人在该中票计划下发行一笔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23亿元人民币,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24.53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已为发行人中票计划项下存续票据之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本次发行后,中票计划项下存续票据担保余额为24.48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金额为23亿元人民币,主要将用于置换到期债务及一般公司用途。被担保人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是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通过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对其持有100%控股权,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等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境内外附属公司为其境内外附属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境内外附属公司)的债务融资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若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68.68亿元人民币(包含因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因承继其担保义务所涉及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比例为21.59%。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46.72亿元人民币(包含因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因承继其担保义务所涉及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0%。
2本公告所述净资产为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公司及其境内外附属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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