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概述

  根据京津城际地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及天津市北辰区朝阳路地块土地整理出让工作安排,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北辰区土整中心”)拟对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朝阳路东侧的国有土地进行收储并与公司拟签署相关《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安置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收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收储土地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北辰区土整中心为天津市北辰区政府下属机构;天津惠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天津市北辰区国资委下属全资企业,系协议中收取标的土地资产地上部分建筑物和构筑物补偿款的主体。以上交易各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收储土地情况

  (一)收储土地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的土地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朝阳路东侧,四至范围:东至天津一商信托发展有限公司,南至北辰道,西至朝阳路,北至延吉道。土地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13030900047号,土地证载面积149,041.8平方米,折合约223.5627亩。

  (二)收储土地权属情况

  本次收储的标的土地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三)收储土地定价情况

  本次收储金额在根据当地土地收储补偿标准,参考市场价格及各方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合计补偿金额为44,123.7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安置协议》为准。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

  乙方: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惠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收储土地金额

  经协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收储土地综合补偿费为44,123.79万元。

  (三)支付方式

  经协商,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四)交付条件及期限

  乙方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且经甲、乙双方现场踏勘,甲方对目标地块现状验收合格后,收储土地视为具备交付土地条件。乙方确保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达到场清地平条件的目标地块交付甲方。

  五、本次收储土地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系公司根据政府规划实施,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回笼资金支持主业发展,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

  2、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一定收益,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最终影响金额,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收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存在地块交割时间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安置协议》拟定稿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55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8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或托管股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公司证券部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64218032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011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泱博、尚巾

  联系电话:010-81163993,传真:010-64218032

  电子邮箱:complant@gt.cn

  邮政编码:100011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明确投票意见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应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授权指示以“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                                  受托人:

  日  期:                                  日  期: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1。

  2、投票简称:中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5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兆女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了《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决议如下:

  同意公司与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天津惠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协议,预计公司将收取的收储补偿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123.7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安置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53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朱震敏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一、关于审议《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与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天津惠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协议,预计公司将收取的收储补偿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123.7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安置协议》为准。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二、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