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75 公司简称:盛景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50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5年8月5日以微信、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盛景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收回激励对象持有的财产份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故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其持有的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转让给无锡九安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对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51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5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彦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盛景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收回激励对象持有的财产份额的议案》
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故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其持有的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转让给无锡九安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对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52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8元。截至2024年1月19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6.6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863,346.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779,101.1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084,244.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4]210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4年1月19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8月7日,公司和公司子公司盛泽芯集成电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芯”)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841.8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5月1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80,802.59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且满足置换条件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7,591,022.71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779.8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10Z0073号)。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680,802.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97,591,022.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779.88元。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2月23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2月21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部分一并纳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即合计额度为4.5亿元),该额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账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2025年半年度累计实际收益537.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盛泽芯为募投项目“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会发生变化。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盛泽芯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6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等债权凭证(或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3、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3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53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变更前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电子模块、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技术开发、集成电路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电子模块、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技术开发、集成电路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54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4日
至2025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9:00-11:30,15:0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3、电子邮箱:ir@holyview.com
(四)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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