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5-03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特别说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2022年8月3日,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
关于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对曾南等人及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正式受理。该案一审于2022年6月2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完毕。2024年6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6月,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于2024年9月12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在二审过程中。
2、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截至目前换届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务。因此,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仍正常履职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工作对公司经营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5-034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三、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程细宝关于南玻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反馈意见
南玻集团2025年上半年底资产合计316.77亿元,比24年底增加4.57亿元,负债合计180.05亿元,比24年底增加7.88亿元,净资产136.72亿元,比24年底减少3.31亿元。资产负债率56.84%,比24年底增加1.69%。应收款项和存货比24年底显著增长,分别比增加了4.27亿、3.51亿,增加比例分别为11.8%、22.1%,资产面临减值的风险。
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64.83亿,同比下降19.7%,实现净利润6400万,同比下降91.1%。净利润持续走低,业绩下滑较大。
请南玻管理层加强经营管理,扩大收入规模,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提高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5-035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该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5-037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74万元,具体为存货跌价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1、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根据测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7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74万元。上述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674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5-03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信息
(1)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
(2)致同所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2024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2)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会计师:余丽蓉,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连强,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9年成为致同所技术主管合伙人;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华在2025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除上述事项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聘期一年。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双方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委员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5-039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确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9月1日(B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2、 上述议案系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磊、余晓静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电子邮箱:securities@csgholdi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玻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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