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0,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春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2025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股本460,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支付现金为23,045,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于2025年9月30日前派发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系取消并替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的议案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春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江丽红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丽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2025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股本460,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支付现金为23,045,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于2025年9月30日前派发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实地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认真审阅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按照该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江丽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6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0,170,400.00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须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2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245,871.7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7,098.11元。
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8,568,897.3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9,379,100.00元;于2023年11月20日(募集资金置换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89,797.34元;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25,645,885.44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888,477.5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概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及“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通”)与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投资建设。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曹县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连云港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2月10日与曹县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67.7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47.05万元,共计5,414.77万元转入“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详见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有关变更募投项目的说明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5年9月30日前派发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有关本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29,021.48元,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2025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20,773,423.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0,008,954.9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5年6月30日,确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0,008,954.92元。
在综合考虑2025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股本460,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支付现金为23,045,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三、 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2、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相关规定。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百通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6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0,170,400.00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须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2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245,871.7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7,098.11元。
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系《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和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67.7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47.05万元,共计5,414.77万元转入“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937.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28.08万元(不含增值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769号《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归还银行贷款是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项目效益。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情况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七、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888.85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8,568,897.34元,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减手续费)860,276.78元,募集资金结余28,888,477.55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6.36%。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
注2:有关变更募投项目的说明见“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尚在建设期内,因此产能利用率及效益不适用;“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系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实现的税后净利润。
注2:“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于核算产能利用率,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本报告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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